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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辽阳市生态环境局的公开信

尊敬的辽阳市生态环境局:

本人刘其飞,身份证号 210381147010113136,联系电话 18004126322,现实名反映辽阳县及首山区范围内多家选矿厂长期违规生产、偷排污水和尾矿,造成生态环境急剧恶化、周边村民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问题,恳请贵局依法查处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。

问题概况

违规生产企业辽阳县东升村路口往南约100米处选矿厂;首山马家飞地经济园内选矿厂;辽阳县孔姓台村、西马家庄等多处选矿厂。

主要违法行为

未办理或未按环评批复要求运行污染防治设施,偷排未经处理的含重金属废水;尾矿随意堆放,无防渗、防扬散措施,雨季大量尾矿渣随雨水冲入下游河道及农田;运输、装卸过程无降尘措施,扬尘污染严重,导致周边环境持续恶化;上述行为已造成下游村民饮用水井水质恶化、青山植被退化,群众身体健康受到明显威胁。

证据材料

本人曾从事矿石运输,留有现场照片、视频、运输票据等证据,可证明上述企业所用原料均来自鞍钢矿山毛料,且存在长期违规生产事实。如需要,我愿配合贵局指认现场、补充佐证资料。

诉求

立即对上述企业开展联合执法,查封违法生产设施,取样监测排放废水、废渣及周边土壤、地下水;依法追究企业及相关负责人法律责任,限期完成生态修复;将调查、处罚及整改结果书面告知本人,并向社会公开,接受群众监督。

感谢贵局对生态环境及群众健康的重视!

反映人:刘其飞

联系电话:18004126322